一、新规概述
随着我国会计行业的不断发展,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成为提升个人专业素养、适应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。河南省财政厅根据《会计法》及相关规定,对会计继续教育进行了新规调整。以下是对新规的概述和解读。
1. 适用对象
新规适用于河南省内所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以及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。
2. 继续教育形式
继续教育形式包括: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、承担研究课题、发表会计论文、出版会计类书籍、参加相关资格考试等。
3. 学分要求
会计人员每年需取得不少于90学分,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。
二、新规解读
1.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
会计人员可通过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,获取相应学分。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、会计职业道德、会计实务操作等方面。
2.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
会计人员可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,获取相应学分。培训内容应与会计工作相关,如财务软件操作、税务筹划等。
3. 承担研究课题、发表会计论文、出版会计类书籍
会计人员可通过承担研究课题、发表会计论文、出版会计类书籍等方式获取学分。具体要求如下:
- 承担研究课题:需为省级以上会计学术团体或政府部门立项的研究课题。
- 发表会计论文:需在省级以上会计学术期刊发表,且字数不少于2000字。
- 出版会计类书籍:需为会计类专著或教材,字数不少于20万字。
4. 参加相关资格考试
会计人员可通过参加注册会计师、资产评估师、税务师等资格考试,获取相应学分。
三、实战指南
1. 了解学分要求
会计人员应了解每年所需取得的学分,确保自身继续教育进度。
2. 选择合适的培训形式
根据自身需求和工作实际情况,选择合适的培训形式,如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等。
3. 关注培训时间
提前关注培训时间,确保按时参加培训,避免错过学分获取机会。
4. 积极参与培训
在培训过程中,积极参与讨论,认真听讲,提高自身专业素养。
5. 及时登记学分
完成培训后,及时在会计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登记学分,确保学分有效。
四、总结
新规的实施旨在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,适应行业发展。河南省会计人员应关注新规变化,积极参与继续教育,提升自身竞争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