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言

涡阳县教育局为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公平、公正和规范,制定了一系列招生政策。本文将详细解读涡阳县教育局的招生政策,帮助家长和学生更好地理解招生流程,轻松应对入学挑战。

招生原则

1. 免试就近划片入学

涡阳县教育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,根据生源、学校分布、办学规模、交通状况等因素,合理确定公办学校招生学区范围与招生计划。

2. “两个一致”优先

“两个一致”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(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)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。符合“两个一致”的适龄儿童少年将优先保障就近入学。

3. 公开公平公正

涡阳县教育局通过网站、公众号、镇、村、学校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,并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

4. 依法依规

严格落实《义务教育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、政策以及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,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。

招生对象

1. 小学一年级

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(含)前出生,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。在学校学位有剩余的情况下,入学年龄可放宽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。

2. 初中七年级

招生对象为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。

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

1. 报名时间

8月9日—8月15日,网上报名登记、初审。

2. 复审、公示

8月16日—8月23日,复审、公示。

3. 录取结果公示

录取结果在录取学校公示3天。

4. 发放入学通知书

8月24日—8月27日,发放入学通知书。

招生办法

1. 城区公办学校

按照“两个一致”原则,采取单校划片为主、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为辅的招生入学办法。

2.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

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,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、同步录取。

3. 非涡阳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

统筹安排非涡阳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就读。

4. 优抚对象

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。对各类优抚对象,切实落实好相关教育优待政策。

规范招生行为

涡阳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规范招生行为,严格落实十项严禁,严格实行阳光分班、均衡编班,严禁以各种名义设立重点班、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、特色班、特长班等。

总结

涡阳县教育局的招生政策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、公正和规范。家长和学生应充分了解招生政策,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,以便顺利入学。同时,家长和学生应关注涡阳县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招生信息,及时了解招生动态。